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检察蓝”如何守护“生态绿”? 聚看点
来源:百度新闻    时间:2023-06-09 20:32:00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近年来,检察机关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在长期司法实践中逐渐探索形成了一项专门领域检察工作——生态检察。生态检察是检察机关依法介入生态保护,通过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保障环境法律法规执行和遵守的法律活动。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检察蓝”是如何守护“生态绿”的吧!


(相关资料图)

刑事检察打击生态破坏

1.对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2.对公安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刑事案件的立案活动和侦察活动进行监督;

3.对人民法院审理生态环境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和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进行监督。

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

1.民事公益诉讼领域: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2.行政公益诉讼领域: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行政助力绿美建设

1.依法对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2.对生态环境领域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信息来源 | 第七检察部

原标题:《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检察蓝”如何守护“生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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